东台市人民医院A4纸、条码纸、腕带等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81-CCGC-X2025-0066
二、项目名称:东台市人民医院A4纸、条码纸、腕带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冠腾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东台市网界河路79号慧学铭苑19幢105室
被投诉人:东台市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东台市康复西路2号
相关供应商:盐城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八达城D幢11室
当事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唯诚大厦20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关于投诉人被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决定不当,评审程序存在不公。\n投诉事项2:关于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涉嫌对采购需求进行虚假响应,可能影响成交结果。\n投诉事项3:采购人质疑答复未能依法履行核实澄清职责,加剧了结果的不公。
投诉请求:请求1:请求东台市财政局依法受理本投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n请求2:请求贵局调取本项目全部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异常低价审查的启动记录、向各供应商发出的澄清要求、供应商提交的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记录及报告等,审查对投诉人作无效响应处理的程序合规性与结论正当性。\n请求3:请求贵局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成交供应商盐城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32、33项货物(油墨、版纸)声称的“原装”属性及制造商信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如理想品牌授权文件、原厂供货证明等),并进行核验。\n请求4:如经贵局调查认定,成交供应商盐城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理想SV5330C原装”耗材的响应内容不实,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请求贵局依法认定其中标、成交无效,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贵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n请求5:如查明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请求贵局依法将相关线索及证据移送,并建议对相关供应商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台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