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91-RHZX-G2025-0009
二、项目名称:智慧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盐南新型显示产业园C8-1
被投诉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与中标单位之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存在必须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投诉请求:1.对所有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与中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进行审查、调查,对评审专家是否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回避进行审查、调查。\n2.公布评审专家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对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评分等问题审查、调查。\n3.请财政部门及时公布审查、调查结果,若审查、调查结果证实,评审专家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回避的情形,财政部门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