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安局数据存储中心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24-PHZX-G2025-0006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公安局数据存储中心机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瑞谷大厦401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江苏普和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淮河路6号、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4楼
相关供应商:宿迁市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4楼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当事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瑞谷大厦4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其他地区招标文件与本项目相同;\n2. 采购需求考核方案的考核标准仍是扣分制,例如:人员脱岗或无考勤记录的或考勤记录不满足7X24小时值守的,每次扣5分等多项内容,有可能增加财政支出;\n3.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证书设置违法。
投诉请求:无。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泗洪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