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县域心电中心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2-NTDZ-G2025-0026
二、项目名称:通州区县域心电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常州程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3号楼A座802-1
被投诉人: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汇鑫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世伦路123号35幢1F
当事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通江园7幢1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不接受平板电脑外接采集盒模式”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无技术必要性。\n2.“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心电系统建设的业绩或类似业绩”,要求提供特定行业的业绩,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n3.售后服务条款约定不明且加重供应商责任,违反公平原则。\n4.技术要求中平台业务服务参数第五条,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接且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鉴于招标文件仍然存在不公正公平的招标条款,申请本次项目修改招标文件条款,系统对接由招标人牵头负责,项目按合规流程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州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