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室内外及地库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包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5-0431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二期项目室内外及地库导示系统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苏州鑫远标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138号
被投诉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相关供应商:苏州新画面设计营造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层602室、606室
当事人:苏州鑫远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新南路13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苏州新画面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画面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9、广角镜’‘20、橡胶直角护角’‘21、橡胶定位器’‘22、减速带’‘23、减速圆头’中‘制造商为苏州新画面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为虚假内容,新画面公司不是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能力”。\n投诉事项2:“我单位认为新画面公司不具备本采购项目‘19、广角镜’‘20、橡胶直角护角’‘21、橡胶定位器’‘22、减速带’‘23、减速圆头’的生产制造能力,中标结果应当无效”。
投诉请求:投诉请求1:“本采购项目原中标结果应当无效,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中标人”。\n投诉请求2:“对新画面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