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庄街道景云实验小学教学配套装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6-01-04 00:00:00

旺庄街道景云实验小学教学配套装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SDRD-G2025-0010

二、项目名称:旺庄街道景云实验小学教学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智雅慧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金宁新村社区居委会A栋办公楼1-042

    被投诉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55号;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数字书法教室配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排他性;2.招标文件第四章“心理咨询室配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排他性;3.招标文件第四章“创客教室配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排他性;4.招标文件第四章“音乐民乐教室配备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排他性;5.部分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指向性,隐含特定品牌倾向;6.部分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仅单一供应商可满足,无替代方案;7.“创客教室设备”的人工智能互动展示墙的评分标准有专有技术命名限定,排除非特定厂商;8.“创客教室设备”的VR离线资源包评分分值设置不统一,有刻意凑分、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嫌疑;9.“数字化、MIDI作曲音乐教学”的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10.“智能情景互动系统”的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11.“未来教室”的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12.“项目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的评分分值设置不合理,易导致评分偏差,有损公平性;13.“功能演示”的评分标准具有排他性,指向特定供应商。

    投诉请求:要求采购人修改不合理条件,并重整招标文件。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其他投诉事项不成立。部分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吴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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