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5-0057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被投诉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泰州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该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用户需求不明确、不完整,未明确具体的物料清单、无验收标准,导致供应商报价依据不足无法合理响应需求及针对性报价。\n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审部分评审因素未进行量化、缺乏明确打分依据,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导致评审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n投诉事项3.该项目商务部分评审项【企业实力1-2点】评分标准的设置存在不合理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1.此次中标结果无效。\n2.终止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及财政支出工作。\n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