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葑街道2026-2027年监控维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02 00:00:00

娄葑街道2026-2027年监控维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SZSD-G2025-0035

二、项目名称:娄葑街道2026-2027年监控维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苏州海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长安路99号

    被投诉人: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办事处

    被投诉人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68号;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83号;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C座二层

    当事人:苏州海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长安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关于维保内容及范围的规定不明、维保标的不明确,导致潜在供应商难以准确针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39页规定“新增设备”包括“自动巡逻车”,要求数量单位为“1套”,我单位认为本采购项目是服务类采购,但在采购内容中列入了货物采购的内容,且占预算金额15%左右,且招标文件第44-45页规定的“自动巡逻车”参数具有限制性,仅有部分厂商能供应……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59页关于自动巡逻车网络组网方案的评分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58页评分标准中关于系统维护现状分析的方案这一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60-61页关于“服务承诺”的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第59页规定的“4、中间传输设备维护保养方案”中提到包括但不限于“(1)车载监控的组网方案(2)巡逻车网络的组网方案及巡逻方案(3)维保智盒的组网及巡逻方案”,我单位认为组网和巡逻方案并不是“维护保养方案”,组网和巡逻方案是设计一个新方案,而维护保养方案应当是针对原有设备和网络进行维保,据此我单位认为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设置过多的证书要求”

    投诉请求:“取消本采购项目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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