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镇江市姚桥镇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2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市姚桥镇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尔康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大公镇仲洋村十组
被投诉人: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香奈城一区27幢0402-0405室
相关供应商:南京宁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泉水工业园区
当事人: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江市姚桥镇中心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答复书》认定“投诉人因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被判定无效投标符合要求”,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未考虑电子标特殊性,违反法定审查义务。\n2、《答复书》以“超出法定质疑有效期”为由不受理“招标文件标的名称标注错误”,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混淆“权益受损知悉时间”。
投诉请求:1、撤销江苏初始于2025年10月9日出具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书》;依法认定投诉人(南通尔康)的投标有效(纠正“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即判定无效”的错误);\n2、责令镇江姚桥镇人民政府、江苏初始重新组织本项目采购包1、2、3的评审工作。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镇江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