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5年度碳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891-AHQS-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度碳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山东美清生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沂河路6号临沂软件园1号楼六楼A676室
被投诉人: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相关供应商:无锡清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588号404室
当事人:山东美清生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沂河路6号临沂软件园1号楼六楼A676室,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无锡清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贸易公司,根据“质疑回复函”所知该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产品为制造商青岛纳森絮凝剂有限公司的碳源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司是否具备履行此项目期限的产品授权,检测报告是否为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若不是,检测报告中是否体现为青岛纳森的产品?检测报告中是否明确为代理生产厂家的产品,是否存在无法追溯产品源的检测报告?
投诉请求:1.请求财政部门核查无锡清碧是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否具有履行此项目期限的产品授权证明、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是否为制造商青岛纳森的产品,重新评估青岛纳森是否具有履约合同的能力。2.请求财政部门核查检测报告,重点审查代理机构是否未严格核查的问题,并依法处理,若影响中标结果的公正性,请求重新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