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07 00:00:00

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891-JZCG-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深圳路小学、合肥路小学、安澜路小学、南马厂小学、崇德小学食堂采购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兆尔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1房223室

    被投诉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相关供应商:淮安市鸣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庄小区四排30号

    当事人:广州兆尔科技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28号四层401房223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针对质疑事项1,中标人采用未经备案的消毒柜产品,参与该项目投标,虚假响应,如我司质疑的相关问题属实,应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2.针对质疑事项2,采购人答复错误,中标人制造商填写错误,属于提供虚假材料;3.针对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的生产商缺乏能效标识,采购人答复自相矛盾;4.针对质疑事项4,案板应当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采购人答复错误,可以证明中标供应商不合格。

    投诉请求:1.投诉采购人、代理机构敷衍回复质疑;2.要求重新,并正面回复我司质疑函中的问题,如我司质疑的相关问题属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3.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一)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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