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学生课桌椅、办公桌椅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5-0013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学生课桌椅、办公桌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长沙市望城区宁瑞豪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投诉人地址 :湖南长沙望城高塘岭街道文源东路
被投诉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被投诉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峰路61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发华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金山口工业园区(三期)
当事人: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标标准-样品及方案不合理;2.评标标准-检测报告不合理。
投诉请求:更改不合理的评分标准,并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1.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不成立。因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n2.责令采购人就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海州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