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外墙改造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5-09-03 00:00:00

高邮市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外墙改造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HK20250801001

二、项目名称:高邮市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外墙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高邮市通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高邮市北海温州商城4#101-102商住楼

    被投诉人:1.高邮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1.高邮市经济开发区 2.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售价不符合规定。\n2.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不符合规定。\n3.该项目设定的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n4.该项目设定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特点不符。\n5.该项目没有预付款、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不合理条件来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采购活动违反规定。\n6.该项目代理机构未依法编制磋商文件。\n7.该项目采购人未依法作出书面答复的行为违法。

    投诉请求:1.请求依法予以调查,调查期间责令采购人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暂停签订或履约合同(如有);\n2.请求在调查核实问题属实后,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结果,终止履行已签订的合同(如有),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理;\n3.责令采购人(另行选择代理公司)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处理结果:经审查,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国有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高邮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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