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教育局理化生实验考试操作信息化项目(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3-JZCG-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教育局理化生实验考试操作信息化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华之硕电脑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人民中路71号都市花园4幢106、105-2室 (1)
被投诉人:阜宁县教育局
被投诉人地址: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8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当事人:盐城华之硕电脑有限公司、阜宁县教育局、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71号都市花园4幢106、105-2室 (1)、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8号、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虚假应标;\n2、评审专家违规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扣除。
投诉请求:“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处罚阜宁县教育局。”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的规定
处理结果:1、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n2、驳回其他投诉。\n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阜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阜宁县财政局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