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椅,木制品,钢制品等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82-JZCG-G2025-0032
二、项目名称:课桌椅,木制品,钢制品等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苏州励智家具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财智商务广场2幢1610号
被投诉人:宜兴市东氿中学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林溪路1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关于交货期限的描述:交货期限: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睡课桌椅8月15日前完成供货,其余产品8月20日前完成供货。2、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部分的第一点:1、投标人所提供“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休课桌椅”(序号1)包括但不限于“桌面”、“抽屉内腔”、“椅座”等重点部位的甲醛释放量≤0.050mg/m3,得1分;甲醛释放量≤0.025mg/m3,得3分。3、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部分的第一点:2、投标人所提供“单人塑钢手摇调节可午休课桌椅”(序号1)包括但不限于“手摇柄”、“椅面”、“头枕”等重点部位的邻苯二甲酸酯≤0.05% ,得3分。
投诉请求:责令延长交货期限,明确检测报告的评分依据。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宜兴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