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XSGC-G2025-0014
二、项目名称: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辰宁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兴隆福府25栋1701
被投诉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无锡市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需要提供化学、生物、物理创新实验室(重要基材主材腐蚀、盐雾检测)检测报告的要求设置不合理;2.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需要提供化学、生物、物理创新实验室(重要基材主材产品重要基材主材防火性能检测)检测报告的要求设置不合理;3.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需要提供体育器材:篮球架检测报告的要求不科学、不合理;4.投诉人认为提供物理化学数字化传感器检测报告的要求设置不合理;5.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更正后需要提供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主要产品成品检测报告的要求设置不合理;6.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产品功能视频演示的要求设置不合理。
投诉请求:1.删除或修改所有检测报告内容;2.取消产品功能视频演示或改成厂家提供承诺或者产品说明或者产品截图即可。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均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吴区财政局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