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5-07-04 00:00:00

扬州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5-0063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小芳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被投诉人:扬州市图书馆

    被投诉人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66号

    相关供应商: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13-1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中图书出版时间及品种覆盖率要求涉嫌设置不合理条件。投诉事项2:到书率及时间要求违反行业实际,加重供应商风险。投诉事项3:编目加工团队评分标准歧视中小企业。投诉事项4:出版社代理证明评分标准误导评审方向。

    投诉请求:请求事项1:认定采购文件中“图书出版时间90%为前半年新书”“大型出版社覆盖率95%”条款违法,责令采购人删除或调整为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如新书比例调整为60%-70%,大型出版社覆盖率调整为70%-80%)。\n请求事项 2:认定“30日80%到书率、50日95%到书率”条款不合理,责令调整为“30日60%、50日85%”,并明确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延期流程及责任分担机制。\n请求事项3:撤销编目团队“人数+资质”评分标准,改为以“编目差错率”“加工时效”等服务质量指标评分(如差错率低于0.5%得3分,每增加0.1%扣1分) 。\n请求事项4:调整出版社代理证明评分标准,改为“提供30家以上核心出版社代理证明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10家加0.5分(满分3分)”,并增加“服务响应速度”“读者满意度”等评审因素。\n其他请求: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收到本投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是否暂停采购活动;如投诉成立,请求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参与。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专家会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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