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室外健身路径器材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1-TZYH-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室外健身路径器材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泰州市双蓝盛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白马镇前进村
被投诉人: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泰州市永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兴化市乌巾荡湿地公园广场1号楼、兴化市城北居委会楚水路184号
相关供应商:泰州市鸿运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永盛路16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一是增设隐性评审条件,被投诉人违法扣减投诉人业绩得分,导致评审结果不公;二是售后服务评分违法,擅自增加评审因素,背离采购需求实质;三是被投诉人未依法答复质疑事项。
投诉请求:1.确认被投诉人对业绩C的扣分行为违法,责令补足2分;\n2.撤销中标单位在售后服务项的10分评分,按招标文件标准重新评审;\n3.认定被投诉人未答复质疑的行为程序违法;\n4.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n5.公开本项目的评分明细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n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人泰州双蓝盛公司提起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投诉事项3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兴化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