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JSWC-G2025-0008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西春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城北工业园十号路3楼M区04号
被投诉人:1.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1.扬州市京杭北路50号(采购人)2.翠岗综合楼A1-4(代理机构)
相关供应商:江西春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城北工业园十号路3楼M区04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评审结果明显失真,评审结果无效。投诉事项2:评审过程中存在异常评审情形,明显没有排除不合理倾向性,评审结果无效。
投诉请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照87号令,重新统计得分,同品牌中重新确定我司为中标候选人,依法报请财政部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专家会商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