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2025年度)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0-QYZX-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农村地区智慧安防村居建设(2025年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丰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射阳县条心五组镇南新村水产总店楼5号
被投诉人: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勤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9号锐轩财富广场1幢401室(1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对非许可准入事项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达到控标的目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诉事项3: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实质性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n
投诉请求: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人可按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不符合投诉的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