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813-JSYQ-G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洪泽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维护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扬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洪泽商贸城1号楼404室
被投诉人: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交通大厦
相关供应商:江苏扬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商贸城1号楼404室
当事人:江苏扬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商贸城1号楼404室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交通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设置与其所采购的服务内容不相匹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现象;同时该项目要求两类负责人可提供工商认证平台截图作为其社保缴费记录,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请求:修改采购文件,删除不合理条款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请求。对于投诉人的质疑事项,采购人认为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设定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要求,只是选择项而非资格项,不存在排斥、限制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内容,对其社保记录要求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因此对质疑诉求不予采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洪泽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