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险救援设备购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ZXMA-G2025-0004
二、项目名称:应急抢险救援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宝应县泾河镇曹坝工业集中区宝源路58号
被投诉人: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 楼
相关供应商:扬州市威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泾河镇曹坝工业集中区宝源路58号
当事人: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 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中在人员配置上存在歧视性条款,其标准与合同履行无关。2.主观分评分标准没有细化量化,没有明确的评分标准,专家主观性空间大,存在不可控性。3.减分项设置的数量以及相应的总分值严重不符,没有科学合理设置评分标准更没有量化和细化。
投诉请求:撤销中标人资格,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挂网。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