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界集中心卫生院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24-JHZY-G2025-0002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界集中心卫生院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基层慢病筛防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正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00号医疗器械区二期综合楼4层013室
被投诉人:泗洪县界集中心卫生院、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泗洪县界集镇镇区西大街东侧、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相关供应商:医健园供应链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9号1幢1008室
当事人:江苏正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00号医疗器械区二期综合楼4层01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基层慢病两筛三防智能管理系统”系特定供应商的独有产品,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的特定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n2. 招标文件设置的眼底相机:“*11、屈光补偿:不小于-32D到+39D。”参数具有指向性,市场上满足此参数的不足三家,违反法律规定;\n3. 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测仪指定独家公司进行参数设置,低参数高写,属于限制其他供应商的违法行为;\n4. 招标文件对于“震动感觉阈值检测仪”参数设置不合理,对测量精度不作规定,只对重量、尺寸进行参数设置,违反法律规定;\n5. 江苏泛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威公司”)和徐州鹏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翀公司”)涉嫌虚假应标;\n6. 泛威公司和鹏翀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的、为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请求:1.对不合理的招标要求进行修改、删除;\n2.对招投标程序进行规范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n3.对中标供应商的虚假应标行为进行惩处;\n4.对采购人采购以及质疑回复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1、撤销合同,鉴于本项目已经发布终止公告并拟重新采购,本机关不再作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n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泗洪县财政局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