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山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JZCG-G2025-0026
二、项目名称:宛山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仪器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无锡新的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高力汽车博览城21-306
被投诉人:无锡市厚桥中学;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厚桥街道中心路54号;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教师演示台台面不适用于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检测标准;2.智能控制柜技术参数中需要满足的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其他供应商;3.智能吊装(主体框架)参数中需要满足的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其他供应商;4.只规定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具有片面性和排他性,且对中小企业不利;5.产品演示内容的要求为特定的步骤和数据,这些要求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明显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删除不合理的废标项和评分,重整招标文件。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撤回投诉。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锡山区财政局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