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单灯控制器)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4-0062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路灯主材(单灯控制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高新区新河街道赣江路5号8幢114-2室
被投诉人: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教育路34号
相关供应商: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苏州云创智慧照明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工业园区、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7号、吴江区黎里镇汾杨路东侧
当事人:盐城玺阳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高新区新河街道赣江路5号8幢114-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人将价格分设为70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n2.该项目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n3.该项目评分标准中规定提供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该体系认证不是国家强制认证,属于商业性认证,是对企业规模和分支机构有硬性要求,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n4.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含中标通知书,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依法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请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