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食堂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35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宝凌酒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星火社区一组
被投诉人:1.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1. 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 2.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第93-94页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5.2项履约能力2”的规定排斥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设置的证书评审与产品质量无关。2. 招标文件第90页提供样品违法、92页样品评审得分设置的分值与评审因素不对应;评分标准缺少量化。应该取消。3. 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指向特定行业的业绩。4. 招标文件第91页评分标准“深化设计图纸”的评审与产品质量无关,缺少量化或量化不明,没有科学的设计评审分值。5. 招标文件第92-93页评分标准“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评审缺少量化。6. 招标文件第92页评分标准“产品技术参数”评审带▲项违法,通过带▲项控标。7. 本次采购需求铺张浪费,采购需求明显属于骗取大量国家财政资金,需求明显不合理,应该大量清减需求,重新制定需求清单。
投诉请求:1. 修改招标文件,取消本次投标的不合理条款。\n2. 终止此项目,重新制定合理的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n3. 请求财政部门移送相关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犯罪事实。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