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食堂设备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G2024-0358
二、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利邦厨具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阴市顾山镇锡张路190号
被投诉人:1.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1. 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37号 2.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1履约能力1”中要求的认证证书不合理,应该修改或删除。2.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2履约能力2”中要求投入本项目生产管理人员、电气技术负责人、现场安装负责人、图纸深化设计师等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合理,应该删除。3.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2深化设计方案”中要求图纸深化设计和效果图不合理,应该删除。4.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3样品”中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应该删除。5.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1产品技术参数”及整个招标清单中要求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等资料的要求不合理,应该删除。6. 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主观分 3.1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保证措施、3.2质量保证措施、3.3售后服务方案没有细化量化。7. 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4.1投标人业绩”中要求必须包含核心产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合同及核心产品的发票不合理,违反法律规定。
投诉请求:1. 修改或删除招标清单中不合理的技术参数等内容,包括删除所有检测报告、证书“★”“▲”技术参数等要求。\n2. 请采购人给出满足招标规格和参数要求、且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和证书等要求的这3个或3个以上生产厂家的全称、产品品牌、规格和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n3. 删除样品和深化图纸和效果图的评分。\n4. 量化细化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主观分。\n5. 删除本项目生产管理人员、电气技术负责人、现场安装负责人、图纸深化设计师等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评分。\n6. 删除业绩必须包含核心产品的评分。\n7. 暂停本项目的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