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室及相关专用教室设备添置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JZCG-G2024-0075
二、项目名称: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室及相关专用教室设备添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欧美亚(苏州)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昆山市周市镇萧林东路395号
被投诉人: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健康路19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标办法中将“教学教考终端”和“教学智慧终端”检测报告做加分项不合理;2、评标办法中将“采集器”、“数字化摩擦力实验器”、“离子-滴定计数器装置”的检测报告做加分项不合理;3、评标办法中将“学生端数码生物显微镜”和“教师端数码生物显微镜”的检测报告做加分项不合理;4、评标办法中将“智能交互AR立体地形演示系统”的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地图审核批准书、审图号等做加分项不合理;5、评标办法中将产品功能视频演示做加分项不合理;6、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深化设计及效果图不合理;7、项目整体采购清单内容不合理。
投诉请求:1、去除学生教考终端、教学智慧终端、采集器、数字化摩擦力实验器、离子-滴定计数器装置、学生端数码生物显微镜、教师端数码生物显微镜等产品所要的功能性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的要求;2、去除智能交互AR立体地形演示系统所要求提供的登记证书、审图号、意见书作为加分项的要求;3、去除产品功能视频演示中的所有内容;4、去除方案设计合理性中学科教室的深化设计及效果图的评分内容,补充本项目平面布局图纸;5、建议细分一下采购内容重新招标,类目太杂违背政府采购目录规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惠山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