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林街道学校暑期维修智能化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JZCG-G2024-0096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云林街道学校暑期维修智能化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鼎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射阳县城解放路133号第13号门市
被投诉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春雷路10号;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产品技术配置标▲作为加分项属于未依法设定评分因素;2.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及国家非强制性认证的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3.在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员工最近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评审因素属于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4.项目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5.采购人将加盖厂商公章的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属于变相要求厂家背书;6.评分标准中“详细、方案清晰、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及横向比较方式作为评审因素是未细化量化。
投诉请求:依法修改采购文件,依法依规处理代理机构。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撤回投诉,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锡山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