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综合楼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4-10-23 00:00:00

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综合楼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TZLC-C2024-0018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综合楼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国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B座5层1号附2号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1:泰州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被投诉人地址:被投诉人1地址:泰州经济开发区国际汽车城雪铁龙1号梦CAR小镇梦创中心南楼二楼2006室;被投诉人2地址:泰州市江州北路298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包1“企业实力”和包2“综合实力”部分要求提供的部分证书、类似业绩等对中小企业构成差别歧视待遇;2.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包1“技术参数”和包2“产品功能、性能、配置要求”部分的分值与量化指标不对应、分值设置不合理;3.包1第四章项目需求及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铝合金型材、水槽柜抽屉、教师数码生物显微镜、学生用数码生物显微镜等检测报告设置具有指向性;4.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将包1“所投货物安装说明文件”“产品结构设计”“产品演示”和包2“深化实施方案”等设为评分项不合理,与项目采购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5.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包1“服务方案”和包2“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管理及措施”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6.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引用国标名称错误。

    投诉请求:对本次招标代理质疑回复我单位表示不认同。采购文件存在多处重大瑕疵,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质疑请求进行再次认真严谨的审查,重新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1)包1投诉事项4、5、6、8-12、14、15和包2投诉事项3、5-8成立,包2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n(2)驳回投诉人的包1投诉事项1、2、3和包2投诉事项2、4。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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