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组织的扬州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JSHY-G2024-0182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组织的扬州市中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宜春吉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57栋4楼H区03号
被投诉人:扬州市中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针对采购结果。
投诉请求: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