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整体改造项目配电房工程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ZZ-C2024-001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整体改造项目配电房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南海大道(东)12号
被投诉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苏州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7、8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国立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718号
当事人: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港田路36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低压开关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容柜以及母线槽三项产品的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
投诉请求: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