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体外除颤仪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5-JSTX-G2024-0027
二、项目名称:自动体外除颤仪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聚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1号3016室
被投诉人: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被投诉人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08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9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主机中1.0,1.11,1.13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2.招标文件主机1.8显示屏尺寸参数设置不合理;3.招标文件主机1.13参数设置不合理;4.招标文件主机1.10参数设置不合理,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救人案例评审项设置不合理。
投诉请求:取消或者修改本项目中以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全部技术及商务条款。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处理结果:1.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5部分成立,均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机关已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建财购决【2024】2号)作出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故本决定中不再重新作出。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建湖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