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3-RHHH-G2024-0077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二期附属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市晟方机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大光路288号(N)
被投诉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苏仁和中衡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701\t
当事人: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仁和中衡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号、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701、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7-8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智能立体车库工程试验技术平台(或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与本项目的实施无直接关系,将其作为本项目评分标准“企业实力”,是不合理的。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2:我司从事机械车库生产20多年时间,垂直循环机械停车设备技术完全成熟,因垂直循环停车设备属于小众产品,除部分厂家专门定制生产此种产品,根据市场了解,能到达10个业绩的厂家,屈指可数,明显为某厂家制定,是否将该项评分条款删除。投诉事项3:各个厂家配置参数不同,在噪音标准上稍有差距是否能对该项进行调整。投诉事项4:价格分评分占比过低,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再结合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分数分配。所以,此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向性特定厂家的特定产品,损害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1.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采购人取消招标文件质疑事项1和质疑事项2的内容评分要求。3.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采购人更改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分数分配,价格分数占比70%,合理最低价中标。4.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及两次更正公告内容,换汤不换药,具有很强的指向性特定厂家的特定产品。5.请求招标文件重新编辑,让更多的企业参与。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都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