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智慧安防村居”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4-JZCG-G2024-0042
二、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安防村居”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丰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射阳县条心五组镇南新村水产总店楼5楼
被投诉人: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21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廖柳霞
地址:射阳县条心五组镇南新村水产总店楼5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对非许可准入事项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n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达到控标的目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请求: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该项目未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已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n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