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金沙湾学校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2- JZCG-G2024-0020
二、项目名称:通州区金沙湾学校体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健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新三十里居23组
被投诉人:南通市通州区教育技术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通海路56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奇乐娃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集中区
当事人:江苏奇乐娃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集中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标中“认证体系”,设置各类认证证书打分不合理,对中小企业有歧视性或限制性;\n2.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标中“技术评比和检测报告”第二条,检测报告设置具体元素名称,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n3.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标中“售后服务和人员技术保障”第二条,售后人员数量与分值设置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n4.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标中“企业荣誉”,不应设置为评审因素,是间接限制了中小微企业,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n
投诉请求:删除或修改不合理的采购文件条款。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州区财政局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