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安全防范系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3-HACJ-G2024-0005
二、项目名称: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旧址安全防范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盐城鼎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射阳县城解放路133号第13号门市
被投诉人: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西长街220号;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采用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2、采购人未依法设立评分因素,将验收方案作为加分项;3、该项目评分标准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4、该项目未依法设置技术参数,将CMMI5认证设置为加分项;5、采购人未依法设定评分因素,将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行维护证书作为加分项;6、该项目未依法设置评审因素,将与项目需求、商务要求无关及国家非强制性认证的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7、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分因素,将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作为加分项。
投诉请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核实,及时制止采购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