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水利局“宜兴市应急防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82-HHCG-G2024-0022
二、项目名称:宜兴市水利局“宜兴市应急防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张家港鑫龙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张家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运北路12号
被投诉人:宜兴市水利局
被投诉人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人提出,质疑回复函对质疑事项没有进行认真逐一回复。
投诉请求:1、招标代理机构应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专业知识,合法合规的为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的服务工作。\n2、纠正本次政府采购过程违法内容。\n3、严查本次采购过程中的违法现象。\n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n投诉事项成立,责令宜兴市水利局限期整改,针对该项目的质疑事项重新答复。\n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宜兴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