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办公及生活家具添置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7 00:00:00

无锡市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办公及生活家具添置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JZCG-G2024-0042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办公及生活家具添置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辰宁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兴隆福府25栋1701

    被投诉人: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健康路19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要求原材料检验报告的检测内容中耐湿性、乙酸盐雾、中性盐雾检测时间严重超过了国家检测标准;防霉抗菌检测是无理要求;2、GB/T 24021-2001产品标准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全江苏省不会超过2家,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到,如钢塑家具全国就2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加分因素里已有加分项、评分要求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两者重复得分;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非国家强制认证的证书,跟产品质量、环保无关;证书认证单元都不统一;3、采购人采购的是货物类产品,评分标准要求主要区域的深化设计不合理。

    投诉请求:1、取消超过国家检测标准的时间要求;2、取消防霉、抗菌的检测项目;3、取消GB/T 24021-2001中国环保认证产品证书;4、取消GB/T 24021-200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5、取消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6、删除证书所有不统一的认证单元;7、取消深化设计。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江苏辰宁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惠山区财政局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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