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新高级中学课桌凳、办公桌椅、双层架子床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07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东海县新高级中学课桌凳、办公桌椅、双层架子床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中淮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17号楼2108号房
被投诉人:东海县教育局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3号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南楼5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发华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金山口工业园区(三期)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评审因素要求提供原材料检查报告,但未给出与之相对应的检测标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原材料检查报告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油漆(水性漆)的抽样检测报告”,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生产力水平作为评审因素,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四: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认证证书要求“参加投标本企业、投标本企业”具有相应的证书,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五: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商务分质量保证方案(4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六: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商务分实施方案(4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七: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商务分供货计划(4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八: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商务分投标样品分(5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n投诉事项九: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商务分售后(5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
投诉请求:本次采购文件中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请将本次项目作无效中标处理,修改不公正条款后,重新采购。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海县财政局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