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骆马湖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82-RTGL-G2024-0002
二、项目名称:邳州市骆马湖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
被投诉人:江苏仁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复兴北路219-49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缘森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2幢20号506-5
当事人: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分项采购内容中全部由江苏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而浙江缘森未承担任何服务(包括质保及运维服务),因此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第8页的“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根据招标文件中第8页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对该公司复评前后两次评审分值差异过大进行详细公示说明,并对复议和变更情况做出合理的解释。”,代理机构并未对此作出答复。
投诉请求:请求认定浙江缘森中标结果无效,维持第一次项目公示结果,认定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 (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邳州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