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企业家学院客房等区域用品采购项目(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05 00:00:00

张謇企业家学院客房等区域用品采购项目(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T2024-0020

二、项目名称:张謇企业家学院客房等区域用品采购项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无锡辉澄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南闸街道工农路9号

    被投诉人:张謇企业家学院;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68号;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相关供应商: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南通海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土山一弄2号8305室;南通市崇川区洪江路180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包1、包2我单位根据要求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中除了提供技术参数并在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增加了品牌、规格(门幅)、数量等相关信息,根据要求提供☆项检测报告,我方也提供检测报告并对那两项作出修改,就已经属于没有完全复制黏贴技术参数。\n投诉事项2:谈判文件中已经明确采购数量和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说明项目的技术、服务已经相当明确,而因窗帘款式、颜色等要求未确定则定性为整体解决方案不完善则不符合要求。窗帘款式、颜色等要求完全可以在谈判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给采购人挑选。而且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方案无任何评判依据,全凭评委主观评审,对于参加的供应商不公平。\n投诉事项3:我单位包1无故因技术偏离表废标,那就可以继续进行包2的评审和报价,为何包2的后续情况我公司一无所知,废标与否也不电话告知。我公司包1废标,不代表包2也废标,评审小组无故取消我公司参加包2的资格,存在评审小组歧视我单位。\n投诉事项4:本项目包1预算在127.5万、包2预算为112.5万,两个包的成本均在30万左右,而包1包2的中标价都在100多万,靠近预算价,以许多不合理理由废除其他供应商,明显存在围标报价。

    投诉请求:1.希望财政局调查本项目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还供应商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n2.请求宣布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1.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均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予以驳回。\n2.投诉事项2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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