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苏财购〔2022〕3号)
投诉人:沈阳中德新松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60-3号
法定代表人:范存艳
被投诉人: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B3栋16层
法定代表人:刘翠红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元创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官龙村第二工业区大学城希创产业园A栋405-409
法定代表人:杨伽利
2021年11月8日,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采公司”)发布江苏大学协作机器人四合一实验科研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HC-2021090626A1,以下简称“该项目”)招标公告,并于2021年11月30日组织该项目的开标、评标。2021年11月30日,沈阳中德新松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公司”)向华采公司提出质疑。2021年12月8日,华采公司对中德公司的质疑作出答复。中德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2月20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2年1月20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