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013
一、项目编号:NJZC-2020GK0305
二、项目名称: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智慧仲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拓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4层402室
被投诉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2.5“至少提供2名具备高级计算机软件程序员认证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认证的项目成员得1分,否则不得分”,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评审因素中的业绩“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庭审系统项目建设案例的,每提供1个省级及以上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1个地市级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另外,对项目提出质疑后,投诉人还发现:采购文件评审因素3.1的设置也是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招标文件还存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评审因素为细化量化问题。"
投诉请求:恳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持公平正义,对投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取消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投诉事项成立部分不影响采购结果,故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采购活动可以继续开展。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启动监督调查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