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机制,提高网上商城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我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全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货物类网上商城”),即将在省级上线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货物类网上商城功能
货物类网上商城是全省统一的网上商城定点电商的商品汇聚平台,支持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提供商品比价、电子发票(合同)、价格监测等功能。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发票(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的线上全流程闭环操作。
二、上线时间和适用范围
(一)上线时间。从即日起,省级预算单位对单项或同批预算100万元以下的货物,可通过货物类网上商城实施采购。自2024年1月1日起,原网上商城登录方式将停用。
(二)适用范围。
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未实施框架协议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
2.我厅确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货物类采购。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实行框架协议的品目,应当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货物类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采购,并在支付时将货物类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采购流程
(一)填报采购计划。采购人应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中编报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电子卖场”。经审核通过后,采购实施计划将自动推送至货物类网上商城。
(二)登录服务平台。采购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中“货物类网上商城”模块,点击“创建账号”(仅首次使用需要)后登录货物类网上商城。
(三)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采购需求和本单位要求选择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采购方式,按照系统提示实施采购。
(四)合同管理与付款。货物类网上商城支持电子发票和合同。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履约后及时在线确认收货,并作出履约评价。“苏采云”系统自动将合同(订单信息)推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人在一体化系统中编制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关联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指标和相应合同(订单信息),按照约定付款。
四、操作培训
为便于采购人使用货物类网上商城开展采购,我厅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时组织开展省级采购人线上培训,重点讲解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实操,并通过在线留言方式开展线上答疑。请各主管预算单位通知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人员提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或输入网址参训,并在注册登录后参与留言互动。培训网址: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1791。
五、工作要求
上线使用货物类网上商城是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网上商城运行机制,提升网上商城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各采购人应当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不同交易方式的适用情形,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开展货物类网上商城采购。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采购人操作指南”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25-83633063;
省财政厅财政信息管理中心:025-83633505;
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025-83633055。
附件:1.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培训二维码
2.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交易方式说明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5日